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(以下简称广交会) 出口展参展申请有关事宜通知
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《关于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 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》(会业字〔2025〕844号) 要求,现就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(以下简称广交会) 出口展参展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展览时间与形式
第139届广交会计划于2026年4月15日开幕,分三期举办 线下展,其中:
第 一 期:2026年4月15 — 19日
第二期:2026年4月23 — 27日
第三期:2026年5月1 — 5日
二、展览内容
暂定设置55个展区。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详见附件1,各 展区参展展品范围详见官网:
(https://www.cantonfair.org.cn/pages/ExhibitCategories)。
三、申请起止时间
品牌展位确认:即日起—11月30日。
一般性展位申请:即日起—12月5日。
四 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地、州、市商务局务必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负责广 交会组织参展各项工作,要将广交会相关政策、规定和要求传达 至所在地符合参展资格标准的企业,切实履行责任,重点鼓励本 地自主生产型企业参加,帮助地产品生产企业开拓境外市场,认 真审核企业展位申报材料并推荐优质企业,初审企业汇总表和企 业展位申报材料于12月15日前加盖公章报送自治区商务厅(会 展业发展处)。各申报企业出口额相关资料(报关单等)扫描件 由各地商务局收集 、 汇总 、 分类 、 统计后发送至邮箱 (xjswthzc@163.com)。
(二)各地、州、市商务局要加强与工信、科技等相关部门 沟通协作,深入调研本地特色优势产业,梳理优质企业清单,积 极邀请辖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 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等参加广交会,支持纺织服装、机电、新能源 及脱贫地区特色产品企业参展,鼓励出口增长快且具有自主研发 能力和成长潜力大的企业报名参展。
(三)严格审核企业资料,生产型企业须核实落地投产情况, 推荐企业原则上为本地注册一年以上且已投入生产的企业;贸易 型企业严格核实出口额,展位申报企业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 真实出口额相关佐证材料,如报关单扫描件(包括总出口额及所 申请展区产品出口额)、增值税发票等,原则上推荐自有商标、
专利、品牌及生产技术水平等条件的贸易企业,供应链、物流、 货运代理、平台型企业需区分自营和非自营部分,对无自有工厂 和产品、注册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新企业慎重推荐。各地、州、市 商务局汇总推荐的企业中,生产型企业比例不得低于30%。
(四)对往届违反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 管理规定》的企业,在相应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加广交会。本届广 交会,各地、州、市商务局推荐的企业如出现违规情况,下届起 将减少该地州市参展企业比例和展位总数。
附件:1.第139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须知
2.第139届广交会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情况表
3.第139届广交会新疆交易团一般性展位评分表
4.第139届广交会展位申请企业汇总表
附 件 1
第139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须知
一 、展位申请流程
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。请登录广交 会“参展易捷通”系统 (https://exhibitor.cantonfair.org.cn/), 登记、 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,提交参展申请。完成“参展易捷通”系统申 请登记后,按新疆交易团要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。
( 一)品牌展位。
请第138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,按品牌展位的对应展 区确认品牌展位数量(路径:展位申请——我的展位申请——品 牌展位确认申请),打印参展申请表,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新疆 交易团。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,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 公章的退展位申请(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)报新疆交易团。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。如开展2026年品牌展位评审,另文通 知。
(二) 一般性展位。
请有意参展的企业,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 信息(路径:展位申请——我的展位申请——一般性展位申请)。 完成信息填报后,请打印参展申请表,签字并加盖公章,连同新 疆交易团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并递交至所在地(州、市)商务局,
地(州、市)商务局收集、初审、汇总并统一报送至新疆交易团 后,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。服务机器人专区、智慧医疗专区参展 申请相关事宜另文通知。
根据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》,有联营 参展需要的,如符合联营参展资格要求,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 息(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),同步上传证实 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。展位位置(展位号)安排 公布后,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营企业的确认,联营参展方 生 效 。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请按照系统提示,详细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。如遇到 问题,可参阅广交会官网“参展商一参展指引一参展申请”栏目、 “参展易捷通”系统首页“通知公告栏”的操作指南,或联系广 交会客户联络中心(4000—888—999)解决。
(二)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,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 (占本企业展品60%以上),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,以方便采 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,提高参展成效。
(三)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,具体为:在参展 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之前(含)退展位的,所退展位不 收取展位费;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至开幕前一 日 退展位的,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;在开幕日之后(含)退展 位的,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。
(四)广交会线上平台保持常态化运营,企业可随时通过云 展厅管理系统 (https://www.cantonfair.org.cn/) 注册登录、选购 套餐、上传及维护产品信息等,成为广交会线上平台供应商。在 云展厅上传展品才有机会被采购商搜索查询,获得更多商机;在 “参展易捷通”系统登记的展品仅用于展位申请,不会在广交会 线上平台(官方网站)和 APP 上展示。如有疑问可前往广交会 官网“帮助中心”了解具体操作指引。
三、申报参展材料要求
( 一)品牌展位。确认时间及材料要求以广交会官网《关于 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申请事宜的通告》为 准。
(二) 一般性展位。 申请参展企业通过广交会官网“参展易捷 通” (https://exhibitor.cantonfair.org.cn/), 按要求完成展位网上 申报,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,连同下列相关 材料于2025年12月5日前提交至地(州、市)商务局,地(州、 市)商务局进行收集、初审、汇总后,加盖地(州、市)商务局 公章,于2025年12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商务厅会展业发展处。
1.书面申报《第139届广交会展位申请表》原件(参展企业 及当地商务局加盖公章);
2.第139届广交会新疆交易团一般性展位评分表(由申请企 业填报提交,由地、州、市商务局审核确认并盖公章);
3. 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(有效期内);
3.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;
4.评审标准相关材料。企业展区出口额以海关统计口径为 准,有相关母子公司关系须提供证明文件和授权书;相关证书、 认证、专利复印件(地州市商务局负责审核属地企业提供的相关 证书、认证、专利等原件);流通性企业与联营(供货)单位共 同参展须提交《联营参展申请表》和联营供货的第三方证明材料; 评分表中企业自报项目及打分情况须有相应的印证资料,否则核 对分记0分。
以上材料请使用A4 纸打(复)印,所有打(复)印材料均 须清晰,加盖参展企业公章,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报送。所报送 材料必须真实完整,其中《第139届广交会展位申请表》必须与 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,否则不予受理。
第139届广交会展位安排结果经审核确定后,获准参展企业 可通过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s://exhibitor.cantonfair.org.cn/ ( 参 展 易捷通)查询企业展位安排情况。
备注:1.企业类型指:外贸企业(流通型企业)、生产企业、工贸企业、其他企业。
2.关于“企业总出口额”:按照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, 一般性展位申请企业在上一年度出口额须达到20万美元(非流通型企业)、40 万美元(流通型企业),出口 额统计时间延长至上一年至展位申请时间。需提供每一笔出口业务的报关单(扫面件),出口总额以企业提交报关单金额合计为准。
3.“出口额评分”一栏:①按照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,一般性展位申请企业在上一年度出口额达到20 万美元(非流通型企业)、40万美元(流通型企业)的得10 分;②在此基础上,出口额每增加10万美元,加1分,最高得10 分;③与前一年相比出口额正增长的得5分(前一年出口额根据企业以往提供的报关单确认);④展区出口 额设10分,所申请展区对应产品出口额每2万美元得1分,最高得10分,所申请展区无出口,此项不得分。1家企业申请多个展区展位的,每个展区的总分单独计算。
4. “行业自律”一栏企业基础分1分,如近5年企业参加应对国外针对我出口产品发起的“两反(反倾销、反补贴)一保(保障措施)”调查,维护行业出口质量安全,可增加4 分。如近5年企业在广交会期间有违反知识产权保护行为,则涉案展区该项评分为0分,非涉案展区评分不受影响。上限5分。
5.“国际通行认证”获得海关AEO 高级认证企业证书计5分;获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每通过一项认证计3分,行业认证计1分。申请企业提交的其他国家和地 区的国际通行认证,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。以上认证累计不超过10分。
6. “高新技术企业”: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得4分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得5分;
7 . “研发创新”:企业每拥有 一 项发明专利计5分,最高计5分;每拥有 一 项实用新型专利计1分,最高计3分;每拥有 一 项外观设计专利计0 . 5分,最高计2分。票计不超过 10分。专利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。
8. “境内外商标”:按照境内外市场商标注册1个得1分,最高不超过5分。
9. “品牌荣誉”:获得自治区级品牌认证1个得2分,获得国家品牌认证1个得3分,最高不超过10分。
10. “填报类型”项目里的核对分和“其他”项目里的内容由各地、州、市商务局负责填写,最后由交易团复审。备注:企业类型,属于生产型企业的得5分,贸易企业不得分; 参展稳定性:上 一 届广交会在新疆交易团参展的企业得2分,前两届在新疆交易团参展的企业得3分,前三届在新疆交易团参展的企业得5分;地(州、市)商务局推荐的出 口增长快、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成长潜力大的企业得5分,但加分企业不得超过汇总表企业总数的30%,且上届推荐企业中有违规行为的地州市推荐企业不得分;积极参与国 际市场开拓:上 一 年度,积极参加由自治区商务厅组织的境内外重点展会活动的企业得分,参加境内展会1次得1分,参加主办类、组团类境外展会1次得2分,参加支持类 境外展会1次得1分,累计不超过5分。
11.扣分项目(10分):(1)未按时交纳参展费用的企业,在下届展位申报评分时扣5分;(2)不配合交易团各项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,视惰节扣减相应分数,最多不超过 5分;(3)参展过程中,因知识产权、“问题地区”问题被大会通报批评的企业,在下届展位申报评分时扣5分;(4)因违规搭建、绿色特装不合格等问题被大会通报批评 的企业,在下届展位申报评分时扣5分;(5)因违规使用展位被大会通报的企业,在符合重新申请展位资格后5 年10届的评分中,每次扣5分;上述项目扣分累计最高不超 过10分,如申报多个展区展位的,在每个展区得分中都要扣分。
12.以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是在有效期内,如有提供,请在自报栏填写具体证书名称并将证书按顺序扫描合并成一个 PDF 文档与本评分表一并提交;如未提供,请填写无。
13.本表请缩放至A4 纸打印。
14.联系人请填写本企业广交会工作具体经办人员。如公司联系人变更,请及时通知新疆交易团,以免延误工作。
15.此评分表属于企业申请展位重要必需资料,请将评分表企业填报内容填写好并打印盖章后,与得分项印证资料一并提交至地州市商务局,此衰涂改无效;得分项无印证资料 可不计入总分。企业对自报项填写内容完全负贲,虚报、乱报后果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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